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继续举办“专升本”教育。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总量,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本科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人) |
冶金工程 | 080404 | 15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080406 | 35 |
陶瓷艺术设计 | 130510TK | 15 |
二、各专业考试科目
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组织选拔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为3门,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本科专业 | 考试科目 |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 | |
冶金工程 | 材料基础化学 | 物理化学 | 冶金概论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材料科学基础 | 物理化学 | 陶瓷工艺学 |
陶瓷艺术设计 | 色彩 | 陶瓷产品设计 | 素描 |
学校发布各专业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查看,网址为:http://jwc.hut.edu.cn/。
三、考试招生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2021年3月16日0点—3月25日24点,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登陆“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志愿填报、上传佐证材料等工作。
学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按照省教育厅发布的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根据我校招生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本着有利于专本课程衔接、有利于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的原则,谨慎填报。
2、资格审查认定
4月10日前,由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在网上审核所有学生报名资格并提交确认。免试推荐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等三类学生需由报考学生所在高校同时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部门)审核认定。
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工作,请相关高校和学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40号)的相关要求。
3、组织选拔考试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认真做好自命题考务工作。报考学生在学校安排的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选拔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
4、确定录取名单
(1)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学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其他专业录取率科学合理的确定。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
(2)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学校于6月15日前将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学习。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不来校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我校有关“专升本”工作的相关信息可在我校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wc.hut.edu.cn/)查询。
2、学校设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31-22183136),及时解答学生的咨询问题,联系人:黎老师。
3、“专升本”考试收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湖南工业大学
2021年3月10日
湖南专升本政策解读
湖南专升本考试资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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