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1〕2号)精神,为确保2021年我校“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组织好2021年“专升本”工作,我校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晓飞 皮修平
副组长:张登玉 唐国华
组 员:刘福江 李玲玲 聂东明 郑金华 陈 敏 涂 昊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登玉
副主任:邹 君 叶经文 江 亮
成 员:宋 科 蒋 杰 邓双喜 唐 艳 罗召斌 谢学清 匡云山
谭泽武 魏书堤 高 文 宣传统战部负责人 朱贤友
邓寒梅 胡志超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十二个工作组
根据《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要求,本次“专升本”招生工作设立命题组、考务组、专业测试组、摄像组、监控组、监察组、保密组、后勤保障组、疫情防控组、保卫组、录取组、宣传组等十二个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要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本次“专升本”考试工作“公平、安全、科学、规范”的要求,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组考工作质量;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安全有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公平公正,实现零差错、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招生范围
1.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100人,其中运动训练专业50人,美术学专业和绘画专业各25人。
2.招生对象及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021 年 6 月 30 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的学生(含符合免试推荐资格学生)需根据专科所学专业,对照《关于公布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高职(专科)专业大类与本科专业类对应关系的通知》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我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
报考我校运动训练专业“专升本”学生需在以下项目中选择一项作为专项技术考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套路)、跆拳道、体育舞蹈、健美操。项目填报时间和方式在我校教务处官网(http://jwc.hynu.cn/)另行发布通知。
三、考试安排
“专升本”考务工作严格遵守省教育厅《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自命题和考务工作指南》,制定2021年“专升本”组考工作方案。
1. 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学和绘画专业“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素描》(满分值100分),《命题创作》(满分值100分)。
运动训练专业“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大学英语》(满分值100分),《运动解剖学》(满分值100分),《专项技术考试》(满分值300分)。
2. 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和考试收费
考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星期天),特殊情况再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具体考点详情另行通知;
考试收费:按照省有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如下(北京时间):
四、录取
1.学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分专业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的录取率由我校自主确定,原则上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科学合理地确定。
2. 实施两类专项计划。(1)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比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不低于所在专业的录取比例,且不高于所在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2)凡就读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 2021 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当年应征入伍并于 2020 年退役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录取比例由我校确定,但不得低于 60%。
3.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和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具有免试推荐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及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等情况,我校将向湖南省教育厅追加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4. 考试缺考一门以上(含一门)的,取消录取资格。考试违纪、舞弊的,取消录取资格。6 月30 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予以录取。
5. 6月15日前,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jwc.hynu.cn/)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含免试推荐)上报湖南省教育厅。
五、“专升本”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
1.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对“专升本”学生参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规定管理,“专升本”学生班级和住宿分配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3.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本科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普通本科。在本科学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4. 高职(专科)学校负责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整理好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个人档案,及时移交我校档案馆。
六、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附件1)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应按时缴清。如果有新的收费管理文件,参照新文件执行。《衡阳师范学院2021专升本学生收费项目》由我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2.本校教务处负责在教务处官网(http://jwc.hynu.cn/)公布实施发布“专升本”工作信息。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5日
湖南专升本政策解读
湖南专升本考试资料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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